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部署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可新增《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内的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交叉学科;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硕士点为主,其他要求参考上级文件。按照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限项要求,学校可提出申请新增1个学硕。
二、工作要求
(一)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授权点与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作脱密处理,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材料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次学位授权点申报资格。
(三)申请新增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逐条对照满足《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中相应的有关要求。
(四)按上级文件精神,本次审核中未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新增学位授权点申请,在下一次学位授权审核中不得重复提出。
三、工作安排
(一)各申报学院需对照基本条件进行对标对表分析,并于1月17日前按附件2:《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标情况表》提交发展规划处。
(二)现有学位点的学院需按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填报现有骨干情况,并于1月19日前盖章交发展规划处。
(三)拟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学院,需组织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相应申请材料需于1月21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
(四)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校内审核和公示等流程。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徐 婳、吴凯杰,联系电话:87676159。
附件: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标情况表
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5.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6.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月17日